2004年11月23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动辄出老拳 打人又损财
童晓媛

  毁坏财物殴打他人的蒋建良、杨春华近日被湖州吴兴区法院分别判处1年半以下有期徒刑(缓刑)。
  在某娱乐城娱乐时,蒋建良以服务不周为由,闯入他人包厢无端殴打服务员及其他消费者,并持啤酒瓶、铁管打砸电视机、茶几、音响、电脑等设施,杨春华也帮着打砸,损坏财物总计价值7321元。(童晓媛)